魔法少女郭德纲

懒死了

《不欠》【三】(肖正国x余小晚)

一些废话


我回来了,其实我一直都在。按理说该走剧情了,谍战之类的一直难产,渐渐的磕cp的劲头就过了。不过还有几千字的存稿,又被私信催更了哈哈哈,既然大家想看那我就发出来了。乍一看三千字,其实胡乱分析一大通p都没写哈哈哈哈哈,大家喜欢就好。



正文



余小晚翻着日历,两天后就是肖正国出发去上海执行任务的日子。她指肚泛白,带尖儿的指甲几乎要把薄薄的纸抓破。



她狠狠儿地想,咱们等着,看看谁再敢让肖正国出事试试的。



余小晚这样的女人,穿衣服要穿最鲜艳的颜色,做头型要烫最妖艳的卷儿,就连爱一个人,也得轰轰烈烈,纵情肆意。



她爱着陈山的时候,求不到结局就纠缠到底,她不爱陈山以后,恩恩怨怨都一笔勾销,不拖泥带水,不很潇洒却也不狼狈。现在她爱肖正国,就算他死了,她也给他守寡,守到忘了他那天为止。



从这些面儿上来看,肖正国和她是一类人。他是认准了一个人,那全世界就只剩下这个人了,不能让她受丁点儿委屈,什么好的都得给她,不问缘由,不求回报。



与余小晚不同的是,肖正国是个死性的,他的感情从不张扬,但非得至死方休。也许这种长情源于他骨子里的顽固和执拗。你不能轻易地将他的爱用惊天动地还是细水长流来描述概括,那对他不公平。



因为他爱上余小晚后活着的每一天,心脏都为她跳得惊天动地,他与余小晚睡在同一个屋檐下的每一个夜里,都梦着能和她细水长流,相伴白头。



只是上辈子他没机会了。



陈山和他们都不一样,说起来身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大上海,实际上却从小在腌臜阴湿的街头巷尾里混大,成了别人瞧不起的小地痞,为了讨生活练就一身察言观色的本领。



他有抱负,但到底少了些像肖正国年少从军,余小晚读书行医的赤诚气儿。



他的内心深处脆弱而敏感,渴望着安稳的港湾,他觉得张离能成为他的港湾,耀眼好强又咄咄逼人的余小晚不能,或者他一开始就出于理智把余小晚排除在了可选范围之外。



可陈山自己都不知道,他舍不得。



就好比你想买一套房安家,可手头上的钱差远了,只好先寻个出租屋凑合,可时日一长,你终于买了一个安稳的新房,迫不及待收拾行李要离开时,才矫情地觉着,原来这些时日为自己遮风挡雨,日夜陪伴自己的庇护所其实是属于别人的,搬进敞亮的新家后竟也时常想起出租屋里的快乐。



她的爱那么炽热,那么触手可及,他曾经理所应当然地假借着肖正国的名义享受那独一无二的爱,可现如今那女人连看他一眼都吝啬。他心里难受,嘴上却不愿意承认。



所以前世当她向他询问起凶手时,他没来由地皱着眉面露不善道:



“怎么着,还想着找人拼个鱼死网破是吧?去呀,找日本人送死去吧。”



从前余小晚总跟在他和张离后头要个交代,他都会好言细语地劝余小晚去找别的“鞋匠”。



实际上他心眼儿里并不良善,不仅不想着余小晚好,不希望她能放下,甚至在暗自窃喜和炫耀,你看,没了你这个风风火火的余小晚,我还有我的知己,我的白月光,而你,没了我就不行了。



陈山自以为是感情上最后的赢家,高高在上地睥睨着嘲笑余小晚输得彻底。



可当他看见余小晚像是听到什么笑话似的乐了,心里狠疼了一下。



慌张与局促中,陈山仿佛察觉到自己终于失去了一直以来恃宠而骄的资格。



“别说是给我男人报仇,就是现在我立刻给他殉情都和你陈山没有半点儿关系!”



余小晚口气冷得像冰,直勾勾地瞪着陈山。但他反而觉得,余小晚的眼神像火,不然怎么烧得他体无完肤,遍体鳞伤,由内而外钻心着疼。



他发现女人竟然能这么绝情,前一秒眼里噙着泪可怜兮兮地说喜欢他,后一秒就要为别的男人去死。



他终究不会承认他爱余小晚,只是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成了从前的她,把一份举世无双的爱弄丢了。



所以余小晚直到上辈子的最后也不知道是谁向肖正国下的手。不过眼前最主要的不是搞清楚幕后黑手,她没有任何由头和肖正国一起去上海,所以一旦肖正国离开重庆,事件就会脱离她的掌控。



扬汤止沸不如釜底抽薪,余小晚要让肖正国一直呆在她眼皮子底下,只不过当下她还没能想出一个合理又不可撼动的借口阻止他执行任务。



她想过要不要向肖正国坦白,可她敢说是一回事,人家信不信又是另一回事。不过就是最坏最坏,也大不了她撒泼打滚寻死觅活不让他走。她是吃准了肖正国奈何不了她。



说来也怨他,那天以后,肖正国把她宠的更没边儿了。



从前他纵容她跳舞打牌,还放肆资助不说。现在他到下班的点儿了一秒都不想在单位里多待,急匆匆地就往外赶。同事以为他有要紧事就问起来,谁成想整天冷冰冰没个笑模样的肖科长会笑着答:



“回家给媳妇儿做饭去。”



惊掉了一众科员的下巴。



原先余小晚从来不戴肖正国给她买的首饰,她嫌他品位差。就算她觉得好看也摆出一副嫌弃的样子,就是为了抹他的面儿和他作对。



有一回,她戴了一条肖正国原先买给她的珍珠项链。那项链的珍珠颗颗饱满大小均匀,泛着独有的柔和光泽,看来他也下了功夫,确实是不可多得的好东西。



肖正国见了美死了,往后的日子更是猛足了劲给余小晚送好东西。



有时候是某个酒楼新出的菜品,有时候是某个作坊刚出炉的甜点,有时候是价值不菲的项链,戒指,表之类。



在外面给她定做上好面料的衣裙,领她看某个影星一票难求的电影。在家里挣着抢着做家务,厨房都不让余小晚进。余小晚一叫他,准能看见那人咧着大白牙傻呵呵地冲她乐。



还有一回,她不经意提一句想吃某个弄堂里小摊的馄饨,不过离家远,她平时没时间去吃,等肖正国给她买回来,馄饨也该坨了。肖正国就心里惦记着,特意请假找人家师傅请教做法,回来做给余小晚吃。



一个面色如霜仪表堂堂的男人,穿着西装提着公文包,想让人家师傅教他做地道的小馄饨。师傅一把年纪也算是经过大风大浪,这回可实实在在是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



诸如此类有些好笑却又温馨的小事不胜枚举。



其实吧,肖正国挺俗。这么些年踽踽独行,枪林弹雨里闯荡出来的男人,你也别指望他懂什么风花雪月的。



按理说,余小晚和肖正国两人都是夫妻了,这种像是泡女孩一样的相处之道就显得过分殷勤,反而会令人不自在。



尤其余小晚又不是一个有情饮水饱的小姑娘了,她想要的不是一个殷勤献媚的追求者,她要的是真正能当家做主,爱护她,又能驯服她的一个大男人。



可他从小到大绷着一张脸都能轻易俘获各式各样女孩的芳心,却从没对除余小晚以外的任何女人有过心思,不可能知道这种示爱的方式早被像余小晚这样纵横情场追求新鲜与浪漫的女孩们所厌弃了。



如果是前世的余小晚,看见了他爱得沉默隐忍就说他闷,无聊,看见了他爱得毫无保留就会说他俗,没劲。



当你不爱一个人的时候,他做什么都是错的。



到现在她才明白,那个傻兮兮的肖正国啊,用他所能想到的一切方式,笨拙却倾其所有地向余小晚表达着他满腔的爱。



其实很简单,就是因为他终于得知余小晚也是喜欢他的。



那个夜晚和这份喜欢像针尖儿一样,一下刺进了肖正国如装满水的气球一般的心脏里,于是那里的爱意喷薄而出,汹涌得不像话。



即使知道他这么做不明智,余小晚还是舍不得阻止。



她何尝不也是乐在其中?这些日子,她余小晚和他肖正国做尽了全天下最寻常,最凡俗,最被曾经的她所不屑一顾的事。换来的,是前所未有的幸福。



前世的她爱上了陈山的那种桀骜,是因为她向往危险,向往刺激和挑战,更向往被能给她带来这些的男人驯服。



她像一只在雷电交加的灰云中振翅的海燕,享受着天地的咆哮,风雨的怒号。直到漂亮的羽翼不在,脆弱的身躯遍体鳞伤方觉自己的渺小。才回过头想起自己的巢穴,倦鸟归巢。



肖正国,是她的归路,是她的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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